福州滨海新城综合医院(一期)投标邀请书
2021/12/9 8:09:32
福州滨海新城综合医院(一期)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MZGZ02[2021] 51号
致: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滨海新城综合医院(一期)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招标人为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福州滨海新城综合医院(一期)结算审核服务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州滨海新城综合医院(一期)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2.2建设地点:福州滨海新城。
2.3建设规模:总投资约22.5亿元,项目的中标建安合同价147702.8457万元。
2.4造价咨询服务费招标控制价:95.7万元。
2.5咨询服务类型:结算审核服务。
2.6咨询服务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咨询服务范围为福州滨海新城综合医院(一期)结算审核服务。
2.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面配合完成咨询服务之日止。
2.8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福建省工程量计价规范、地方造价行业管理相关标准、文件以及招标投标文件、合同文件、招标人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等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合格有效。
3.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9日至 2021年12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凭 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 月 29 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5层)。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是否汇到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在投标截止前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的由银行出具的凭证为准,并作为投标人是否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唯一依据。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0000元。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8.1合同签订: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的30天内完成合同订立。
9.发布公告的媒介: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liverpoolonewheel.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高盛路3号活力大厦,邮编: 350008 ;
联系电话: 0591-28335267 ;联系人: 李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邮编:350003;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91-87677863; 邮编:350003;
传真:0591-87677861。
监督部门: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小组
联系电话:0591-28335267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510 0801 0018 1500 09287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
招标编号:MZGZ02[2021] 51号
致: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滨海新城综合医院(一期)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招标人为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福州滨海新城综合医院(一期)结算审核服务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州滨海新城综合医院(一期)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2.2建设地点:福州滨海新城。
2.3建设规模:总投资约22.5亿元,项目的中标建安合同价147702.8457万元。
2.4造价咨询服务费招标控制价:95.7万元。
2.5咨询服务类型:结算审核服务。
2.6咨询服务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咨询服务范围为福州滨海新城综合医院(一期)结算审核服务。
2.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面配合完成咨询服务之日止。
2.8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福建省工程量计价规范、地方造价行业管理相关标准、文件以及招标投标文件、合同文件、招标人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等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合格有效。
3.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9日至 2021年12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凭 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 月 29 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5层)。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是否汇到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在投标截止前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的由银行出具的凭证为准,并作为投标人是否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唯一依据。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0000元。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8.1合同签订: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的30天内完成合同订立。
9.发布公告的媒介: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liverpoolonewheel.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高盛路3号活力大厦,邮编: 350008 ;
联系电话: 0591-28335267 ;联系人: 李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邮编:350003;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91-87677863; 邮编:350003;
传真:0591-87677861。
监督部门: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小组
联系电话:0591-28335267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3510 0801 0018 1500 09287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