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实验室系统改造与安装项目的补充公告
关于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实验室系统改造与安装项目
(招标编号:闽咨采[2014]37号)的补充公告(二)
一、招标文书编号:闽咨采[2014]37号
二、招标项目内容: 实验室系统改造与安装项目
三、采购人: 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32号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0591-83691972
四、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98号省发改委公寓楼2层
联系人:游秀敏、黄长绵 联系电话:0591-87677863 传真:0591-87677861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4年12月4日
六、补充事项:
各投标人:
1、删除补充公告(一)中增加的投标人资格标准中的业绩要求。
2、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第5页招标内容一览表中说明第3条现修改为“3.投标人应以包括施工及产品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投标人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施工、设备的制造、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验收、维保、人员培训、检验、税金等一切费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更改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
4、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第9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条最高限价内容现修改为“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00万元,投标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者,按无效标处理”。原招标文件中相关的最高限价内容都将以本条款进行修改。
5、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第9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条第(1)点中的“技术商务部分出现报价内容的”现修改为“技术部分出现报价内容的”。
6、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第13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条样品及小样中删除“(2)提供1500×850×2350(或相当尺寸)全钢通风柜样机1台(技术参数以招标文件中的参数为准)”的内容。
将第(3)点“提供≥13mm厚理化板小样1块,同时提供≥13mm理化板生产厂家10年保修承诺函”,现修改为“提供≥13mm厚理化板小样1块”。
5、关于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第15页附件评标办法内容修改如下:
(1)技术部分评分满分分值修改为42分,商务部分评分满分分值修改为13分,原招标文件中相关的此项内容都将以本条款进行修改。
(2)原招标文件中关于“技术部分总得分若<20分的,按无效标处理”现修改为“技术部分总得分若<21分的,按无效标处理”。
(3)技术部分评分项B2.2条评分细则现修改为“通风柜变风量控制系统、房间风量控制器、房间状态显示单元、空调/排风可编程控制器及实验室暖通中央监控软件采用同一品牌得2分, 未采用同一品牌的不得分。资料、证书齐全,厂商具备完善的实施售后维护能力评标委员会在0~1分之间进行打分”。
(4)技术部分评分项B2.1、B2.3至B2.9评分细则中“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现修改为“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
(5)技术部分评分项B2项中增加B2.10点“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标准型通风柜材质、质量、性能、制造工艺的证明彩页在0~1分之间进行打分”。
(6)商务部分评分项C1投标人业绩满分3分修改为2分,并删除此项评分细则中“且获得客户正面评价”及“用户评价书”的内容。
(7)商务部分评分项C3技术人员配备评分细则中“在企业2014年1-10月社保缴纳正面复印件”现修改为“在企业2014年9-11月社保缴纳正面复印件”。
6、本次采购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第27页的14.5中的“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及电子版一份”现修改为“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及电子版一份”。
7、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第37页第3点材料及设备要求中“⑥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交厂家盖章的产品介绍彩页佐证相应参数”现修改为“⑥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交产品介绍彩页佐证相应参数”。
8、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第38页通风柜变风量控制系统中“一个防腐UPVC材质变风量蝶阀”现修改为“一个防腐UPVC或CPVC或PPS材质变风量蝶阀”。
9、删除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第48页实验室通风控制系统其它要求中B点中的“并提供实物样品演示系统进行演示”内容。
10、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第91页第(1)点中台面的参数修改为“台面:实验台面均采用实验室专用厚度≥13mm实芯理化板,边缘加厚至≥26mm,台面底部做有防水槽,水池台上面做100 mm高档水板,结构坚固致密,能抗强冲击,耐强酸碱,更具有良好的承重性能。
所提供台面必须符合以下三种技术参数中的任一种:
① 耐化学腐蚀性能:通过2014年国家化学建筑材料测试中心检测,按照GB/T17657-1999室温24小时加盖玻片和不加盖玻片检测,其中硝酸(65%)、硫酸(98%)、盐酸(37%)、高氯酸、氢氟酸(48%)、氢氧化钠(40%)、氯化镁(10%)、硝酸银、高锰酸钾、重铬酸钾洗液、王水、四氯化碳、双氧水(3%)、甲醛(37%)、苯酚,硫化钠饱和液测试结果均达到1级。
抗菌性能:依据ISO 22196:2011检测标准SGS测试报告:肺炎克雷伯氏菌测试结果抗菌活性值达到5.6,黄金葡萄球菌测试结果抗菌活性值达到5.3,大肠杆菌测试结果抗菌活性值达到6.1,粪链球菌测试结果抗菌活性值达到1.8,鼠伤寒沙门氏菌测试结果抗菌活性值达到4.2。
环保性能要求:产品附有2014年颁发的中国绿色环保材料标志授权使用证书(中国技术监督质量查询中心、中国绿色材料安全品牌认证认可中心、中国技术监督情报协会质量安全品牌办公室同时盖章认证)。
产品背面附有特殊工艺处理不可刮洗的“实芯理化板/耐蚀理化板”字样。
提供符合上述技术指标的检测报告。
② 用30%热固树脂和70%树脂纤维高温高压下固化成型,结构紧固致密,能抗冲击。表面经EBC电子束固化技术处理,确保表面致密无孔耐腐蚀,易清洁、消毒和维护。
台面须提供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的报告(需提供盖玻片的检测报告),检测标准参照GB/T17657-1999,报告应至少包含有:98%硫酸、65%硝酸、37%盐酸、85%磷酸、10%氢氧化钠、99%冰醋酸、10%高锰酸钾、13%次氯酸钠、1%品红、1%亚甲蓝、28%氢氧化铵、1%硝酸银、10%氯化镁、10%硫酸铜、正乙烷、丙酮、乙醇、甲苯、氯仿等化学物。
台面须提供国家建材测试中心的甲醛检测报告,检测标准参照 GB18580-2001,实验方法,干燥器法。要求甲醛释放量<0.1mg/L。
台面须提供SEFA3.0的测试报告、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提供的绿色环保证明、PEFC和FSC证书、由SGS出具的EBC技术的使用证明。
③ 抵抗多种腐蚀性化学试剂,有机溶剂和化合物,其中硫酸(40%)、硝酸 (40%)、盐酸 ( 37%)、油酸 、苯酚溶液 (5%)、氢氧化钠 (60%)、氨水 (10%)、次氯酸钠 (4%)、四氯化碳 、二甲基甲酰胺、乙醇、次氯酸钠 (4%)等化学试剂滴于材料表面,覆盖表面皿。测试温度:23° +/-2° C,持续24小时,测试结果表面无任何可察觉改变。
材料的物理特性需到达以下要求:密度达到128.6 lb/ft3;洛式硬度“M”达到108;吸水性达到0.010%;弯曲强度达到11300psi;抗压强度达到30500psi;挠曲模量达到2210000psi。
质量符合ANSI、NSF、SEFA、ASTM,提供相应证书。
提供符合以上技术指标的检测报告”。
1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第102页付款方式现修改为“(1)第一工期结束后,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合同总价款30%的税务发票,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第二工期结束后,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合同总价款30%的税务发票,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2)所有产品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检测,出具验收合格证并办理设备移交,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合同总价款35%的税务发票,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5%。(3)剩余的5%的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内中标人按合同履约的,全部质保期满后中标人将余下5%的税务发票开具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一次付清”。
12、将补充公告(一)中样品提交时间:“2014年12月23日至2014年12月24 日,每日上午 9:00至 12:00,下午13:00 至 17:00”现修改为“2015年1月12日上午 9:00至 12:00,下午13:00 至 17:00”。
1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5日上午9:15时(北京时间)”现修改为“2015年1月13日上午9:15时(北京时间)”。
以上修改及补充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有约束力,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要求,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请各潜在投标人见公告起即将本公告打印后加盖公章,并回传至我司未回传的潜在投标人视为已收悉本通知。
采购人:福州市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