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江县可门开发区集排污管网项目PPP投资合作人招标”的答疑
2015/11/2 10:01:28
关于“连江县可门开发区集排污管网项目PPP投资合作人招标”的答疑
(闽咨招[2015]105号)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针对投标人对招标编号为闽咨招[2015]105号“连江县可门开发区集排污管网项目PPP投资合作人招标”招标文件提出的相关问题,现答疑如下:
1、问:本项目建安造价的计价原则是否是按现行当地定额及取费标准执行,人工、机械及材料是否按最新文件要求和当期市场信息价调整?
答:是的。
本《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与《招标文件》一并执行。当《答疑》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此答疑为准。
招标人:连江可门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