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机关四楼局部改造工程补充通知
2019/8/2 8:03:17
政法委机关四楼局部改造工程
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闽咨招[2019]92号
各投标人:
1.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政法委机关四楼局部改造工程》招标文件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进行修改如下: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受邀请者请于2019年7月31日至2019年8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购买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8日09时30分00秒,地址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 福建省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9年8月2日